中國電力報 中電新聞網訊 記者 王怡 報道 針對煤價持續快速上漲,局部供應偏緊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給出了具體解決方案。從10月1日起,煤炭行業可適當增加產能投放,有條件有序釋放部分安全高效先進產能,允許煤炭企業“十一”假期組織生產,以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穩定供應,促進市場供需平衡。
據悉,參與此次產能釋放的主體,主要包括: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評定的先進產能煤礦;國家煤礦安監局公布的“2015年度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各地向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申報的安全高效煤礦;考慮到煤種的實際需要和特定用戶運輸距離的限制,部分產煤?。▍^、市)可從“2015年度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煤礦”中擇優確定少數煤礦,報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后,納入產能調節的企業范圍。符合條件的煤礦,可以在276至330個工作日之間釋放產能。產能釋放期限暫定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發改委要求,有關產煤?。▍^、市)要抓緊制定產能釋放方案,明確參與產能釋放的煤礦名稱和調控產能、產量的數量,并于9月30日前啟動實施,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另外,通過抓緊推進增減掛鉤,引導建成煤礦依法依規有序投產。
同時,為盡快改善當前部分用煤企業存煤偏低的狀況,滿足冬儲煤的實際需要,煤炭企業可以在“十一”放假期間實行彈性工作制,組織生產,但要按規定向地市有關部門做好備案。
事實上,從9月上旬陸續啟動的“穩定煤炭供應抑制煤價過快上漲預案”二級響應、一級響應效果看,市場煤價的漲幅已經有所放緩,電廠和港口存煤止降回升。
針對煤炭供需關系出現改善的局面,發改委表示,這是煤炭行業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初衷和必然結果,但也必須要避免出現價格非理性上漲和煤炭供應緊張的情況。煤炭供應特別是電煤供應絕不能出問題。
同時,發改委明確,沒有參與產能釋放的煤礦仍要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制度。這是因為,目前我國煤炭產能嚴重過剩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一方面,煤炭需求持續下降,今年前8個月下降3.1%。另一方面,既有和潛在產能規模龐大。因此,276個工作日制度作為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一項重要調控措施和產能蓄水池,還要嚴格堅持不動搖。